16岁少女割伤手腕在医院被全裸检查后跳楼

时间回到年6月28日,中考结束一天后,曾莹莹和同学在一家酒店聚会,喝酒唱歌。下午4点多,曾莹莹被酒瓶割伤左腕,鲜血直流。在同学的陪同下,医院救治。

据病例显示,医院门诊初诊,患者情绪激动,言语增多,止血后,以“左腕部玻璃割伤”收住院。

据曾莹莹同学说,医生只简单清洗伤口,并没有缝合包扎,当时值班医生说“手筋断了要住院”,让他们交元住院费,再送莹莹到四楼包扎室,换上伤病员服装。

之后,住院部的医生对曾莹莹进行了体检,诊断为“左腕部皮肤多处裂伤”、“左腕尺侧腕屈肌腱不全断裂”,并通知家属前来签字,才能做手术。

曾莹莹的父亲及舅舅接到电话,5点35医院交钱、签字。5点50分,其舅舅通过玻璃窗发现包扎室里的曾莹莹,半身爬上窗框,立即撞门救援,并大声呼救。

但是,当舅舅撞开房门,曾莹莹已跳了下去,重重地摔在一楼地板上。

医院脑萎科的陈主任说,患者摔下楼后脑伤非常严重,濒临死亡。医院进行全力抢救,仍无法让其恢复意识。曾莹莹瘫痪4年了,恢复的可能性不大。

医院:手腕受伤为何脱衣全身检查?

一个16岁的花季少女,在同学聚会时割伤了手腕,到医院救治期间,怎么会在包扎室跳楼呢?

曾莹医院告上法院。

医院在随后的诉讼中称,初步诊断“左侧腕屈肌腱不完全断裂”,拟在手术室麻醉下行“清创+左腕部探查术”,整个诊疗过程是符合规范,诊疗行为不足之处与患者跳楼没有因果关系,有专家的技术鉴定为证。医生在做术前准备,患者从四楼窗口跳楼,此时患者应由家属陪护。

家属黄女士则认为,女儿只是皮外伤,不存在“肌腱不完全断裂”,也没有“肌腱不完全断裂缝合”手术记录。门诊记录皮外伤,肌腱、血管、神经有没有创伤,内行一看就知道,门诊为何不能探查,而要住院探查?家属忙着交钱签字,还没与患者接触,怎么进行陪伴?此外,诊断书上显示:男医生以探查为由,对未成年少女进行包括胸部、肛门、生殖器的全面检查,几乎是裸体窥视,有必要这样检查吗?这是在侮辱女学生。

黄女士认为,女儿受伤后情绪激动,医护人员不进行监护抚慰,反而将其长时间置留在包扎室,进行脱衣全身检查,导致其女儿在疼痛、羞愧、恐慌中产生跳楼念头。女儿的跳楼致瘫,与医生违规诊断有直接因果关系。

对曾莹莹的全身检查,医院住院部骨科主治医生薛云鹤(男)称,是吴主任(男)给患者体检的,对自己是否参与检查不置可否。但是,吴主任接受东南快报记者采访时说,治疗和检查都是薛医生做的,他并没有参与。

该院郭副院长表示,对曾莹莹的全身检查是跳楼后做的,“否则手腕受伤,简单处理一下就行了,不需要检查生殖器”。

当记者指出检查是在跳楼前(年6月28日17时35分,跳楼是17时50分)时,郭副院长立即改口,说从医学上讲对住院患者都必须检查,不管男女,怎么检查都不为过。

医院急诊科的主任表示,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对住院患者须进行体格检查,从头颅到脚趾,包括毛发、胸部、肛门、生殖器等,都要全面检查。对生殖器的检查,按妇科检查的内容要求进行,男医生检查时必须有护士在旁边协助。

“对住院患者,没有检查记录还可能要受处罚。”该主任说,不过像手腕受伤探查,一般不会检查那么细。当然,医生如果全身检查,也不能说错了,只要没有对患者身体侵犯,就不算违规。

莆田市医学会鉴定认为:

医方对莹莹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诊疗常规要求

主要理由有4点,一、医方对患者手外伤、左腕屈肌腱不完全断裂诊断正确;二、医方对患者住院手术探查治疗符合诊疗操作常规;三、根据患者当时的病情和其生命征稳定等情况,由家属陪伴符合有关护理常规。四、医方对住院患者进行全面检查符合诊疗常规要求。

医院住院部骨科的李主任,是这起事故鉴定专家组成员之一。李主任对记者说,医生对患者的诊断和检查都没有问题,患者跳楼与医疗上面没有因果关系。医院有责任,就是安全防护意识,做得不够到位。

患者家属认为莆田市医学会的鉴定不符合事实,没有听取患者家属的意见,要求到福建省医学会重新鉴定,后因故中止。

医院也将莹莹告上法院

核算截至今年7月15日莹莹欠医疗费60万余元

这几年,黄女士没有工作,每天三餐给女儿“送饭”。“钱没了,人也成这样,不知道哪天是个头。”此事让黄女士心力交瘁。

曾先生作为法定代理人,以女儿曾莹莹名义将医院告上法院,索赔各项损失万余元。

涵江区法院一审判定,本案是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而非医疗事故。曾莹莹在医院诊疗过程中遭受的经济损失,应由其自行承担主要责任。医护人员未能完全履行相应的注意义务,承担原告各项损失的10%责任,即4.47万余元。

年6月,莆田市中院二审判决,认定曾莹莹的各项经济损失为45.67万余元。医院明知曾莹莹是未成年人和情绪激动,在家属未赶到之前,应给予患者精神上的抚慰和医疗上的监护,预防意外事件发生。医院未能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即13.7万余元。

曾莹莹家属不服判决,向福建省高院申请再审,6月30日福建省高院已立案审查。

而医院以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也将曾莹莹告上法院,索要医药费(年6月28日到年5月)共计38万余元。法院判决曾莹莹支付35万余元医疗费(扣除之前已交的3万多元)。

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4年来,医院出于救死扶伤的宗旨,一直安排患者在重症病房里救治。截至年7月15日,患者共花医疗费万余元,扣除家属交了3万多元,农村医保报销的73万余元,医院60万余元。

如今,意识全无的曾莹莹不知道还能挺多久。

医患关系越来越严重的今天,怎么来拯救这个体系,值得我们的







































白癜风医院福州哪家好
治疗白癜风哪里专业



转载请注明:http://www.cdnvo.com/slszj/15381.html

  • 上一篇文章:
  •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