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1岁半的男童在母婴店洗澡撞上挂钩血流

近年来,婴儿游泳受到不少年轻父母的追捧。特别是到了寒冷的冬季,很多母婴店提供游泳、洗澡一条龙服务,更是吸引了不少家长带孩子前去。然而,这些母婴店并没有人们想象中的专业,甚至有的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近日,仪征市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年12月,1岁半的男童希希由外婆陪伴前往当地一家母婴店洗澡,穿衣过程中,希希不慎滑倒撞上玻璃墙上的挂钩,瞬间眼皮撕裂,血流不止。为了追讨赔偿,男童父亲将母婴店告上了法庭。事情发生在母婴店内,商家应对此承担责任吗?孩子家人是否也要承担责任?

惊险:穿衣时突发意外,母婴店挂钩竟钩住男童右眼皮

男童希希皮肤白净,是全家人的掌中宝。年年底时,活泼可爱的希希正处于蹒跚学步的时期。眼看着天气寒冷,家人担心孩子在家中洗澡着凉,遂定期前往小区附近的一家母婴用品商行洗澡。

事发当天,外婆一手拎着衣服,一手抱着希希,吃过午饭后便来到了这家母婴用品商行。在试过水温后,店里的工作人员与外婆一起为男童洗澡,约莫40分钟后,游泳、洗澡等一条龙服务全部搞定。洗完澡后,外婆独自为希希穿衣。“工作人员将孩子抱至穿衣台后,我就急急忙忙给孩子穿衣服。”希希的外婆冯女士回忆说,孩子正处于学步阶段,所以一刻也闲不住,不停地在穿衣台上站起、坐下。

或许是由于脚底湿滑,或许是刚学会走路还不稳当,还没等外婆反映过来,只见希希脚底一滑,不慎摔倒后身体失去平衡,竟撞上了穿衣台后侧玻璃墙上的挂钩。这个不经意间的动作,给男童外婆带来了追悔莫及的后果。事实上,希希的右眼径直撞伤了挂钩,导致右眼眼皮“挂”在了挂钩上。随着疼痛感袭来,男童下意识躲闪,瞬间导致右眼皮撕裂,眼部血流不止。

追责:孩子经历手术苦头吃尽,家人与商家协商解决被拒

眼看着外孙眼睛受伤,血不停地往外流,外婆冯女士急得直跺脚。紧急时刻,在店内工作人员的帮助下,大伙连忙拨打,将希医院。因医疗条件有限,家人又将孩子转院至南京治疗。

医院诊断,男童右眼眼睑裂伤,右眼泪小管断裂,不得不进行手术治疗。为了避免日后视力受到影响,医生给希希做了手术,为其右眼泪小管植入人工管辅助恢复,并嘱咐家长定期带孩子进行眼球复查。

经历这次意外事件,希希吃尽了苦头。深深自责的同时,希希外婆联想到母婴店存在的安全隐患。希希的父母了解到事发经过后,也一致认为,母婴店作为公共营业场所,且多为婴幼儿出入的场所,更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场所,以确保消费者的人身安全。

“母婴店将挂钩安装在儿童站立后眼睛可以触碰到的部位,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并且未张贴任何警示标语,穿衣台也没有防滑措施。”希希的父亲牛先生指出,在孩子治疗期间,母婴店很快将店内的挂钩铲除销毁,且没有支付孩子的任何医疗费用。

在牛先生家人看来,这次意外和母婴店自身存在安全隐患有很大关系,若不是墙上的挂钩,孩子也不会吃这么多苦。为了追讨责任,牛先生一家和母婴店数次沟通协商,希望对方能够给予一定的赔偿,但是商家拒绝承担责任,即便牛先生报警求助也不予理睬。

商家拒绝赔偿,他们表示,男童虽然在其经营的场所内受伤,但是监护人就在旁边。“孩子的监护人看管不到位,没能及时制止孩子站立,这是导致孩子受伤的直接原因。”沟通过程中,店老板辩解称。

打官司:男童家长与商家对簿公堂,法院判令商家承担50%赔偿责任

男童家人与商家沟通数次没有结果,且报警也不奏效。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去年上半年,男童父亲向仪征市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将这家母婴用品商行告上了法庭。

近日,仪征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经审理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宾馆、商场、银行等公共场所管理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原告外婆带其进入被告母婴店洗浴后,即与被告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被告作为该母婴店的经营者对于进入经营场所人员负有确保其人身权益不受损害的安全保障义务。关于原告受伤的原因,可以认定原告右眼受伤系被告经营场所内安装在玻璃墙上的挂钩所致。

关于被告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以及责任比例的确定,被告作为母婴用品及服务的经营者,主要服务对象为婴幼儿,其所负的安全保障义务较之其他商家稍高,其在婴幼儿能够触碰到的玻璃墙上安装挂钩,对婴幼儿的人身安全形成较大隐患,可见被告未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与原告的损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当对原告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原告受伤时未满2周岁,处于学步期,该时期的幼儿站立时尚未完全掌握身体平衡,故在外照顾幼儿时,应该仔细观察幼儿身边环境,谨慎保护幼儿人身安全,防止意外发生,通过监控视频可以看出,穿衣台距离地面有一定的高度,原告外婆在为原告穿衣过程中,原告多次站起,其外婆未及时制止,亦未与挂钩安装处保持一定的距离,导致原告右眼受伤,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男童受伤的原因等来确定责任比例,法院酌定被告母婴店承担50%的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母婴店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元。

提醒:带孩子外出洗澡要提高警惕,忽视小细节或带来悲剧

似乎一到冬天,孩子遭殃的时候就到来了,感冒、发烧等疾病频繁找上门。这样一来,想要在家里给孩子洗澡也成了难事。有不少家长对此表示,冬天把孩子洗澡这件事交给婴儿游泳馆或者母婴店后,自己省心不少,而且孩子也更加开心。

家长省心省力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了安全问题。记者在采访中获悉,近年来婴幼儿在母婴店、婴儿游泳馆等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并不罕见。溺水、呼吸道感染、摔倒受伤等意外事件层出不穷,让人揪心不已。

“这起不幸事件的发生,母婴店和男童外婆都有一定的责任。”该案的主审法官认为,无论是母婴店的工作人员或者男童的外婆,若任何一方注意到近在咫尺的“伤人利器”挂钩,让孩子及时远离此类危险物品,意外情况或许就不会发生。

众所周知,婴幼儿缺乏足够的自理能力,也没有很好的分辨力。家长带孩子外出玩乐或者洗澡、游泳时,应时刻保持警惕,仔细观察周围情况,需要预见婴儿游泳等运动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平时注重加强教育和看护才能避免意外发生。(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扬州发布,通讯员赵颖颖,记者黄静,编辑金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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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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